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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拒绝保险欺诈,防止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险金

时间:2024-04-26    来源:健康内参编辑部   作者:

您知道嘛,保险界也有它的法则,今天,就由政讯通全国健康产业调研中心调研员跟您一起来聊聊这个令保险公司直摇头,非常抗拒的情况-投保人如果故意伤害造成被保人伤亡的,那保险金可就拜拜了哦!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保险合同就像爱情的承诺书一样,彼此承诺,需要双方用心呵护,真心对待。如果你作为投保人,心怀叵测,只想着通过伤害别人来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就好比你买了一辆喜欢的车子但是故意撞坏它索要赔偿,这不是明摆着把保险公司的人当傻瓜吗?

保险公司的眼睛比鹰还敏锐,他有一套自己独特的调查手段,一旦发现您的行为有故意、虚假的情况,不仅不会赔偿您保险金还会将送上法庭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作为投保人,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而不是用来逃避责任的手段,记住,保险是生活的守护者也是执行者,我们要用心去理解它,运用它,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的安全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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